內政部提醒不動產建築開發或代銷經紀業者應落實銷售建案契約審閱期之提供, 以免觸法。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近期針對台中、台南及高雄地區建案, 是否提供契約審閱期之調查結果,提出「預售屋契約『看得到卻帶不走』仍是常態— 消基會揭中南部預售屋違規態樣」,務請各會員公司詳實檢視參考,切勿觸法遭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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